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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二)将工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给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三)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 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四)加强对全县能源问题的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
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研究论证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办理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指导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协调解决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县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西部地区开发、振兴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全县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贯彻国家横向经济联合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横向经济联合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对物资办公室工作的管理。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发展改革局设10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政务信息、电子政务、信访、目标责任制管理、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务、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日常工作以及人事、劳资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编制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研究制定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经济量化观测、监督和预警,提出建议和意见;提出经济运行分析、全县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组织重要政策和重大课题调研工作;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负责起草局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经济协作办公室)
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监督,负责企业上市的论证、包装、策划、服务及推进工作。负责衔接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负责贯彻国家横向经济联合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横向经济联合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预测全县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动态和趋势,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外经济及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县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会同局内相关科室向金融部门推荐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引导金融资金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对口县直部门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及上报;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发展规范,审批下达全县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负责本县大中型项目咨询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代建制”工程项目进行严格把关,负责核准工程项目是否实行代建。
负责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核,参与县级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工作;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的标准定额工作。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各地和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五)地区经济科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防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我县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鄂西地区大开发的战略、规划、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布局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并协调实施;争取国家相应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六)农村经济科(农业区划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农村能源、农村科技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定期上报;负责省安排我县的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项目、山区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方案编报、计划下达、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贯彻执行《湖北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依法强化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组织开展农业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规划,以及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协调和监督;组织编制农业资源区划,提出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业区域发展的建议;参与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农业项目的编审;参与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投资项目论证等重大问题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七)工业、能源、交通科(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提出全县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组织拟定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合资项目)审核、审批、核准、备案;承担全县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工作。承担高技术产业及技术创新工作。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订我县能源发展规划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能源发展布局及项目投资管理;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协调能源储备工作。
研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的建议;规划交通运输网络布局,拟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衔接平衡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或报请国家、省有关部门审批交通重大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交通重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重大交通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研究拟定电信和邮政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负责交通运输和电信、邮政服务业项目的对外合作;负责全县交通、邮电基建项目的审批、申报、会签、竣工验收和后期评价;负责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协调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整合教育资源,组织编制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情况;组织拟订和审核各类学校总规模,会同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卫生机构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管理;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县财政性建设投资;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衔接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工作。
(九)财金贸易与服务业发展科
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参与重要价格制定;按分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建议,参与重要价格制定;牵头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研究提出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和县级储备设施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商贸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市场建设项目资金;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县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并检查、监督项目实施情况。
(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三废”(水、渣、气)企业减免税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节能工作,抓好节能企业和节能产品的管理,指导节能检测和节能服务,履行《节能法》授予的执法职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物资办公室
负责物资办公室政务、事务上的协调、管理、落实工作。
咨询电话:(0719)3224386
办公地址: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诗经东路2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719-3245907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1号(市民之家A栋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719-3223077
办公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诗经大道1号市民之家A栋1楼(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 15: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