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学校德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团委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履行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教育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五)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六)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等政策规定,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教育体育贷款。
(七)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体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以及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考试招生、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等以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科研项目,拟订山亭教育体育改革实验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教研、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对学校课程实施水平和育人质量进行监测、指导。
(十)协调、监督、指导全区中小学的规划建设,教育教学装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实验室、功能室和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管理和风险转移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对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进行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内外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上级业务部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七)负责教育和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及台港澳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八)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教育体育现代化。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学校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学校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区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2.关于来华留学生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学前、初等、中等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全区国际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区公安分局负责审核“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指导来华留学生签证证件签发和停居留管理。
3. 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已经划转的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审批并对审批结果负责,对未划转的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批并对审批结果负责。
区教育体育局对以上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四) 教育综合股。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编制、布局调整及修订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规范办学行为、课程和教材管理、评优管理、研学旅行管理、课后服务管理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特殊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
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职业教育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参与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督导评估工作;指导镇(街)职成教中心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协助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协调指导民办学校布局调整和招生工作;承担出国留学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设置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负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普法宣传教育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负责教育关工委工作。配合做好驻地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
(五)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教育风险转移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食堂、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六)督导室。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投入及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配备、待遇保障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中等及以下教育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向区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发布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监测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会同有关科室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学校做好章程制度管理;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前协调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行政处罚事项相关工作。
(七) 体育综合股。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区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指导区级训练单位的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区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区优秀运动员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指导协调区内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竞技体育赛事。配合全区优秀运动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配合全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
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本区内的体育工作,指导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做好体育工作,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二)教学研究中心。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实施及教科研管理,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校(园)长、教师培训,教学资源建设与教育信息化研究,初高中学业考试、夏季高考、成人高考及自学考试等和证书类考试等工作。
(三)教育财务管理结算中心。负责依法实施会计监督,及时办理单位的资金划拨和结算手续,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准确地填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报表,按时向单位提供资金收支情况,及时提供单位所需的会计信息和资料,协助单位做好财务分析等工作。
(四)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团结凝聚全区青少年,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需求;承担青少年思想动态调查分析,探索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律,开展青少年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文化教育学习交流、素质教育培训等工作;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思想道德、法制、文化教育,促进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融合;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文艺体育活动、青少年特色夏、冬令营、青年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及困境儿童帮扶活动;运营维护“青年之家”;服务青年创业就业;承接与青少年发展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依法从事与本单位宗旨一致的其他社会教育服务活动;承担青少年宫相关工作;完成团区委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632-8832668
办公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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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632-8836760,0632-8832668;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市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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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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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285号2-6楼(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辅路与六盘山路交叉口东北方向1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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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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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632-88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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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