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 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文化、学校德育、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团委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体育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三)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市属高校,履行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市委教育工委做好驻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拟定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五)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六)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等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七)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体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以及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划、指导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等以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科研项目,拟订台儿庄教育改革实验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对学校课程实施水平和育人质量进行监测、指导。
(十)协调、监督、指导全区中小学的校舍改造,教育教学装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实验室、功能室和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管理和风险转移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国内外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面健身活动,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做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区公安分局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2.关于来华留学生管理。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落实学前、初等、中等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全区国际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来华留学生签证证件签发和停居留管理。
3.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划转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集中审批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外事、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管理文件,拟定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调研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学校章程制度管理;会同有关工作室组织教育体育普法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建、网络、舆情和维稳综治工作。
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管理和教育体育收费的意见,监测教育体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指导学生资助和行业扶贫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和经费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协调实施全区中小学建设。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教育扶贫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做好驻地高校基层党建、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政工工作室(挂教育体育人才工作室牌子)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教育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及教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支教教师选派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负责教师资格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体育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直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工作。
(三)教育综合业务工作室(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职责: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学教学、教材管理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特殊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和国防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和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参与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督导评估工作;指导镇(街道)职成教中心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协助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协调指导民办学校布局调整和招生工作;承担出国留学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高中段以上民办学校设置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投入及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校长队伍建设、教师配备、待遇保障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中等及以下教育进行检查、评估;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向区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发布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监测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指导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四)思想政治与宣传工作室
职责: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及考核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法治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协调教育体育新闻发布工作。配合做好驻地高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工作,推动教育体育文化建设。
(五)体育综合业务工作室
职责: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
指导区级训练单位的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区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区优秀运动员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指导协调区内承办的国际和全国、全省性、全市性竞技体育赛事。负责全区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承担全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
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台儿庄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职责:承担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辅助工作;协助执行全区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辅助工作。
承担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承担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及运动队伍建设;做好上级交办重大竞赛的任务;组织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落实本区重点项目和运动队的建设;培养、选送有潜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协助实施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承担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培训体育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协助全区各单项体育协会和其他群众体育组织及社团(非高危行业)的资格审查工作;承担区体育总会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全区老年人体育工作,承担区老年人体育协会服务保障工作。
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台儿庄区教学研究中心
职责:承担全区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课程及教学业务的规划、指导与服务。承担学业质量评价、教学质量监测、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改革试验与推广工作。
研究拟定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规划及标准;承担全区教育信息化研究、指导与具体实施等工作。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指导与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业务技能培训、远程研修、继续教育培训等。开展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等评选工作。
承担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台儿庄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1)承担全区学生资助工作,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承担学生资助信息归集整理方面工作。
(2)承担全区教体系统财务集中核算工作,协助做好中小学校校园规划建设,承担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承担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勤工俭学、后勤社会化服务与协调工作,协助做好中小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工作。
(4)承办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考务组织及实施工作。
(5)协助做好中小学校在编教师档案整理保管等工作。
(6)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632-6728800,6616110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632-3314910
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285号2-6楼(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辅路与六盘山路交叉口东北方向11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632—3311315
办公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42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