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起草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农业产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有关农业法规的执行情况。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离退休干部股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及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等工作;负责受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工作,总结推广和宣传老干部的先进事迹和老干部工作的经验。
(二)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组织机关党员开展“三会一课”及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内统计及党费收缴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二级单位党的工作。
(三)产业发展信息股职责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四)计划财务股职责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五)农村发展和事业股职责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六)农村改革和合作经济股职责
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工作。
(七)政策法规股职责
宣传贯彻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农业农村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八)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访、综治、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其他内设机构承担相关工作。
(九)科技教育股职责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
(十)农产品质量监管投职责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种植业管理股职责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市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十二)畜牧兽医股职责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检疫。
(十三)渔业渔政管理股职责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我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五)农田建设和农场股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场经济发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