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调整建议。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全市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贯彻价格、粮食、能源、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建设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外贸发展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及相关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
(八)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建议。负责组织粮食等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指导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衔接平衡全市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统筹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组织协调全市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市场监测及预警分析工作。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市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粮油产业发展。组织粮油产业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负责储粮安全,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清查)工作。落实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访、综治、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发展规划和综合股。组织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级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市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四)工交能源和环资股(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提出全市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措施。组织拟订引导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及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统筹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境内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建设项目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核电、水电、电网和新能源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协调推进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协调农网升级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规划及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作。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履行电力监督检查权和电力行政执法权。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总量控制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财贸和社会事业股(信用建设股)。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申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协调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参与物流业、商贸流通领域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市服务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全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组织申报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计划,并指导监督计划执行。
综合提出全市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审核社会事业发展领域重大项目和各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项目,做好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拟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制度设计,起草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性文件。统筹全市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发布信用信息目录、协调推进全市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研究培育全市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及推动市场行为规范工作。研究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股。研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投资状况。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全面推行在线审批。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有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统筹推进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建设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对归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市级权限内归口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工作。组织归口中央、省预算内项目资金计划申报。负责市本级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七)农村经济和区划股。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建议。衔接平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加强相关趋势研判,提出调控措施和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区域规划和农业区域资源综合规划。负责全市农业自然资源的依法综合管理。承担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落实国家关于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的战略部署。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八)重点项目建设股。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组织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九)物价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市本级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定少数本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政策,研究提出改革实施意见及收费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成本调查监审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重要行业、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协调指导涉案、涉纪、涉税等价格认定工作。
(十)粮食股。组织协调全市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等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统计、监测预警和市本级应急管理及储备粮油管理工作。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跨区域粮食流通的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市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粮油产业发展。组织粮油产业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襄阳市粮油产业政策,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负责储粮安全,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