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在全区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环境。 2、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3、负责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4、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6、拟订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核查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 7、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加强与驻淄川部队的协调。 |
领导成员职务及分工 |
房明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组织人事、财务工作。 唐忠勇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服务保障、数据信息化建设、光荣牌悬挂、就业创业、《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牵头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乡村振兴、困难帮扶、省市11条有关政策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突击队和志愿服务队工作;负责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信访、宣传、安全、应急稳控等工作,分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车兵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优待抚恤、英雄烈士评定和褒扬、孤老优抚对象服务等有关工作,负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兵安置、军转干部待遇落实、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资格审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双拥模范城创建、民兵工作;负责分管领域信访、宣传、安全、应急稳控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双拥工作办公室、安置就业科、优抚褒扬科。 刘先虎同志,党组成员、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烈士公祭、烈士事迹编纂、失踪烈士遗骸搜寻鉴定、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军人公墓规划建设工作;负责财经和商品服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
内设机构及职责 |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综合性文稿起草、纪检、学习、会务、应急、值班、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管理、政务公开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统计工作。 (三)安置就业科。与双拥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工作。 (四)优抚褒扬科。负责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负责指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数据信息科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 (六)双拥工作办公室。与安置就业科合署办公,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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