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村)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街道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实施精准扶贫,引领乡村振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采集企业信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强化行政执法。在法定授权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等领域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村)民等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七) 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八)指导基层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管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个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九)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职能转变。街道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设置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6个):
(一)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事务;负责街道工作的协调督办、政策调研、政务监督等工作;承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监察、宣传、干部人事、老干部服务、机构编制、绩效目标、政务公开、文书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财务、会务、后勤保障、公车管理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等工作;协调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负责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 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街道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人民武装、流动人口管理、安全生产、司法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承担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四)经济服务办公室。
负责编制执行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承担发改、科技经信(商务)、科协、招商、统计、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湖泊、林业、供销、气象、交通运输、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及其他涉农管理工作。
(六)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保、城市管理、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与城市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3个):
(一)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及大数据应用等“一站式”服务;负责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林业、城镇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农村经济经营、民政事务、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工作者的人事综合管理职责;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接待公众来电;负责对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派遣的案件和社区上报的案件分流处置、监督解决,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办理案件并回复公众;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基层平安创建信息化支撑工作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网格中心(平台)相关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问题的巡查、派单、督办,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对网格员、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做好辖区应急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综合执法中心。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监督检查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市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接受街道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派发的任务单,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开展综合执法宣传,发布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722-6264308
办公地址:广水市应广大道特66号 ; 邮编 4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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