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崇阳县气象局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崇阳县气象局机构规格与所在县(市)政府直属工作部门相同。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和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人员队伍建设。
3.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雷灾事故的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5.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调查和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气象观测站网的规划和组织管理;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缴工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的审查工作。
7.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等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负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
8.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9.管理本级气象部门的人事劳动、计划财务、教育培训、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
10.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接待、科普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做好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工作;负责安全、舆情和宣传等工作。
(二)崇阳县气象台(崇阳气象观测站)。承担短时、临近和中短期天气预报、短期气候预测及气候区划、气候评价等业务;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气象灾害收集上报和评估等;负责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和农业、生态、旅游、交通、能源、环境、海洋等专业气象服务;承担气象应急保障任务;承担为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举行的重大社会活动提供专项气象保障服务等。承担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汇缴,探测数据质量控制;负责自动气象站维护维修等工作;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等。
(三)崇阳县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承担县域气象灾害和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和县域人工影响天气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咨询电话:(0715)3395463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隽北大道218号(人民大道与崇阳大道交汇口大集广场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咨询电话:0715-33830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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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咨询电话:0715-33830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发展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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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1月至6月,10月至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7月至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