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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组织开展并承担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县级经济政策,承担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职责。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参与县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的拟订和贯彻实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级、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七)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措施。推进实施并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承担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措施。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筹措、调配和应急管理。推进全县能源市场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推进实施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落实推进全县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内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对外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负责武汉城市圈工作。
(十五)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订全县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建议。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储粮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订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分析价格形势,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监管建议。开展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工作。
(十七)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和专项举措指挥部办公室、县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援疆工作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承担全县电力行政管理,煤炭行业管理,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县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对县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县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的发挥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县级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发展建设需求,执行经县政府同意后下达的县本级基建投资计划,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编制国家机关的收费目录清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全县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规划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级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形势,提出相关建议举措,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县总量平衡,提出全县经济调控目标及调控建议,推进实施高质量发展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承担县级经济形势分析、经济安全和经济领域防风险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对口援疆工作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报请国家、省、市审批及核准的建设项目;核准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
(三)价格管理股
负责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在法定权限内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预警;负责组织成本调查和监审,组织实施价格听证制度;拟订价格应急预案,负责价格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收费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省收费目录申报、审定全县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收费工作;对经营性收费争议进行协调、仲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措施;研究全县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提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建议举措;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五)农业农村股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协调落实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节能减排有关工作;
(六)粮食管理股
负责粮食流通政策法规宣传,组织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指导粮食行业发展的具体业务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搞好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分析;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粮安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仓库管理、安全储粮和监督检查;负责地方储备粮的储存和轮换,落实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政策,协调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七)工业发展股(能源股)
提出全县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措施;统筹衔接全县工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推进高技术产业规划,推进创新能力建设;拟订全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研究起草全县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推进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分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计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
(八)社会发展股
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指导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实施全县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组织申报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协调实施全县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九)(离)退休人员股
负责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715)3395463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隽北大道218号(人民大道与崇阳大道交汇口大集广场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咨询电话:0715-33830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发展大厦5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咨询电话:0715-3383008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发展大厦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月至6月,10月至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7月至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