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财政局职能信息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县级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相关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并监督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执行。
(三)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和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县级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意见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对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及减免提出审核意见。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制订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农业发展、农业农村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负责制订地方性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十)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一)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县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监管国债市场。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会计师事务所和县级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办法、标准和规程,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研究、咨询培训、信息统计等工作,全过程参与本级PPP项目运行管理。
(十四)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保护、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承担财政课题调研工作。
(十八)负责拟定乡镇财政管理政策,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农村财务有关工作,参与农村“三资”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及惠农政策监管等工作。
(十九)负责实施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英山县财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