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大数据管理、电子政务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制度,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承担县政务服务大厅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四)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统筹推进全县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共享、应用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应用协同融合。承担大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
(七)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全县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监管,统筹协调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指导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十)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专家资源全县共享,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培训教育,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负责县“12345”热线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民诉求热线电话受理、转办、督办和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四股一室:办公室 、 审批改革协调股(窗口管理股) 、大数据管理股、 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股 、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