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二)财务计划股。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拟定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政务服务股。负责组织水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实施水行政许可审批,负责制定本县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拟定本县各项具体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相关文件,并参与相关文件的制定。根据《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和要求,对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集中受理、审核、审批、送达和综合管理与协调。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日常服务工作的开展,确保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工作正常运行。
(四)水政水资源股。起草县政府地方性水利和湖泊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执行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五)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建设规模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阶段验收。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指导全县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河口的开发、治理与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按照省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实施。指导河道堤防除险加固工作。组织开展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六)湖库股。指导湖泊工程、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编制湖泊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湖泊、水闸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实施湖泊保护区和控制区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开展湖泊工程和重要水闸除险加固工作。
指导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
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对接做好南水北调工程、三峡工程移民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七)农村水利水电股。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型泵站建设与改造及日常运行管理。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县级各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八)河湖长制工作股(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九)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务、宣传教育、统战、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计划生育、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培训、专业技术干部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和水利队伍建设。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一)离退休干部股。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系统所属单位开展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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