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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目前该局下设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应急服务中心。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建立本市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本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各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本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奖励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本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本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本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本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本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本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本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本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13)12345;07136223113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刊江大道东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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