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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黄冈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黄冈市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性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统筹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物流业的规划、建设、发展协调和有关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定有关规定、制度,监督实施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全市客货运输站场、物流园区建设管理。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及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管理。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规定、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公路、水路工程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治超管理、专业渡口管理。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市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高速公路工程建设。
(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救灾、春运等客货的运输,指导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物流管理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物流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和重点物流园区(集疏运枢纽)项目规划布局;指导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及运营管理;负责全市农村物流网络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物流安全检查。参与重点物流企业的评定;参与拟订促进物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物流业经济运行指标的统计、分析。
市发改局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市商务局负责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参与拟订我市商贸物流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科技信息股)。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协调和局重大决策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值守、目标管理、机关后勤、督办检查、史志年鉴编纂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和提案。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科技与信息发展有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项目建设规划及立项审批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指导行业服务监督平台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综合交通运输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负责行业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有关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局党组会议的会务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办理和督办。负责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行业信用体系和法治建设。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业普法。指导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治超和行业执法监督工作。
(四)综合运输股。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道路客运及货运物流、运输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物流业专项规划。负责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和交通运输新业态等行业管理,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两客一危一货”等营运车辆、船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和物流行业监管及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公交、出租车的运营及安全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升级。负责春运、节假日运输组织工作。承担协调国家和省重点物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和人员疏散等重要运输任务。
(五)财务审计股。承担部门预决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投资融资、银行信贷、政府债务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
(六)建设管理股(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养护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督查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的从业资质和信用体系建设。
(七)综合计划股(公路管理股)。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公路、站场物流园区、枢纽等专项规划,负责有关规划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年度计划,拟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指导交通建设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普通公路养护、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普通公路专项规划、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普通公路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技术审查指导。负责普通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普通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专业公路渡口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配合做好普通公路运输管理。
(八)安全监督股(港航海事股、应急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营运管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营运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反恐防暴等专项工作的协调。负责拟订全市水路运输、养护、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水路专项规划、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水路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技术审查指导。负责船舶检验、船舶代理、船舶交易等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负责船员管理、船员船舶、水上交通安全、船舶防污染等海事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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