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信息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的处理,县政府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部委办局和其他地区发送县政府的文电;对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会法人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七)负责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重要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围绕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项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三)负责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人民防空教育,拟订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管理。
(十五)承担县金融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机关事务公共节能等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十七)统筹组织协调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对上争取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协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
(十九)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