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6、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研究室、区委组织部、区人才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民宗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外事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团区委。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负责人社、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医疗、残联、妇联、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工作。
2、负责文化、旅游、学校、民政专业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村)民委员会建设。
5、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6、负责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7、联系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妇联。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1、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2、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3、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承担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
4、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5、联系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点军公安分局。
(四)经济服务办公室
1、负责编制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统计、工业经济发展、商贸流通、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2、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3、负责“三新四上”。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灾工作。
5、联系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1、负责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2、承担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农机、农经及其他涉农管理工作。
3、负责农业、森林防火、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与监督。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六)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1、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2、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地质灾害排查等管理工作。
3、负责建设建筑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4、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征地拆迁,负责项目建设。
5、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负责行政许可审批、有形建筑市场等工作。
6、联系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点军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
(七)点军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1、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2、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及大数据应用等“一站式”服务,负责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工作。
3、承担自然资源、林业、城镇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农村经济经营、劳动保障、民政事务、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经办服务工作。
4、承担党群服务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
5、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6、承担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工作者的人事综合管理职责。联系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八)点军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1、承担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职责,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提供支撑。
2、承担收集、上报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
3、做好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应急管理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流动人口联合管理等工作。
4、按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的要求,指导社区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5、联系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九)点军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
2、拟订辖区内综合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相关工作。
3、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财政所
1、实施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2、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3、负责财经政策宣传、培训、信息发布、印鉴管理、经济档案管理、农村政策性补贴、城镇政策性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
4、受街办委托负责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三资”管理办公室及农村经营管理站。
5、负责全办财政收支管理,包括政府预(决)算编制、非税收入征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各项财政补贴(补偿)资金发放和监管、农村公益服务资金管理等。
6、负责全办财务管理,包括街办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权债务管理。
7、负责村级财务的受托管理,包括村级资金、账务的代管和服务,农村集体资产和债务的监督管理等。
8、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包括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等。
9、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纠纷调处。
10、负责街办行政事业单位的零户统管,财务监管。
11、负责全办政府采购管理。
12、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13、负责街办各部门、各村(居)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
14、承担机关人事、劳资等工作。
15、联系区财政局。
咨询电话:0717-6972167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5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