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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财政局

宜昌市西陵区财政局(宜昌市西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6768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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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夏季作息时间: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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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财政局职能信息

西陵区财政局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区经济形势,参与制定财政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开展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全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围绕区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区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拟订和执行区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区级政府债券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偿还。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区级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六)牵头编制区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区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七)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 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 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备案、管理。

(十)组织实施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区级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履行好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相关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实行监管。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三)规范、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区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申报、年审制度。

(四)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资产增减变动的审批、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及其占用费的征收,对经营性资产租赁实行公开招租。

(五)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纠纷调处、产权登记、监管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六)受区政府委托,对区属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拟定考核和奖惩方案,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

(七)拟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宣传、文明创建、督办、信访、安全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采购、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含退休人员)、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二)综合股。承担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及财政经济发展等相关政策研究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住房保障资金。负责制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办法,组织财政票据监管工作。负责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预算股。研究提出区级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建议,指导全区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承担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编制工作。负责汇总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批复部门预算与区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议,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及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指导全区预算单位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承担区级地方政府债券分配、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区级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部门整体支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四)国库股。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全区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决算及区级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区级财政性资金的测算、拨付。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办理区级收入退库。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五)经济建设股。负责发展改革、应急、住建、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区经济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经济建设投资领域的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区级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和政策管理。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公务开支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公务开支标准和定额。管理“三公”经费。

(七)科教和文化股。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八)社会保障股。承担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和核算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政策、规定,制订实施办法。管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预算。

(九)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挂农业股牌子)。负责生态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部门预算和支出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协调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收支政策,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负责农林水、生态环保等上级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审核编制本级农林水专项资金预算,对本级农林水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负责指导全区农村财务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规定。负责移民后扶资金拨付和监管。

(十)产业发展股(挂法规税政股牌子)。负责区级招商、商务、经济和信息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应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拟订支持全区工业、服务业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上级有关政策性奖补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进行相关政策性项目的补贴项目审查、论证、申报、争取,拟订各类企业财政性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税护税日常性工作,开展重点税源调研分析。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关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系统普法工作。承担财政行政执法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十一)会计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工作,开展会计业务的指导、监督与检查,组织开展全区财务人员培训。负责全区财务管理,指导全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管理。负责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管理与监督检查,负责会计代理机构审批事项的放管服工作。

(十二)资产管理股。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区级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负责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投资、融资、营运和评价监督,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管理改制资金专户。

(十三)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拟订区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区采购计划及采购合同的备案工作。负责受理供应商质疑投诉。承担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宜昌市西陵区财政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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