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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
(二)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有关重大投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全县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重大项目,组织拟订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建立全县重大项目储备库;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
(三)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双创”工作,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四)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及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拟订县级能源综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专项规划与综合发展规划衔接;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电力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资源的总协调和储备计划及运行调节、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制定和调整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上级授权和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听证工作。承担全县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负责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负责全县涉案、涉纪、涉税财产和价格鉴证工作。
(八)制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进出口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统计、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范围内军粮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节粮减损、粮食流通科技创新;编制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政府投资项目;指导和推进全县粮油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报表汇编和分析。
(九)具体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对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资格核查;负责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县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县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县级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协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做好有关物资的收储和轮换。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编制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及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煤炭和电力行政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在运电力项目和电力设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并做好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工作,负责在建电力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工业行业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事务、会议组织、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及公开、提案建议承办、信访、工会、群团、离退休干部、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保密安全、基层党建、纪检监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事务,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起草局党组文件和计划总结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建设,指导系统法治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股
负责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域规划;负责提出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县域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重大规划政策争取,协调推进省级战略落地,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组织研究县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负责GDP、县域经济发展等数据统计分析。
3、经济发展股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计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规划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重点落实“厕所革命”政策和措施。
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我县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规划、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布局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并协调实施;争取中、省相应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推进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
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拟订全县有关国防交通规定,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全县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负责协调处理国防交通建设的有关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
研究提出交通运输综合发展战略、规划;衔接项目布局;衔接平衡全县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
4、社会发展股
提出全县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和重大项目,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全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拟订全县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技术长信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示范工程;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全县大数据战略。
研究拟订和督促落实全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指导开发区建设;负责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
负责研究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指导和监督计划实施;拟订全县现代化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按权限管理境外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推动实施,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能源资源的总协调和储备计划及运行调节、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油气长输管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开展管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及节能监察工作。
5、投资审批股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咨询答复工作,拟订行政审批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有关程序。组织协调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调度,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负责“三库”建设与调度;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调度,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安排县预算内投资计划;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
组织协调全县向上争取项目工作,落实全县向上争取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考核机制;负责拟订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PPP项目建设管理。
6、价格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收费、各类商品价格调整及改革的方案;制定或调整本级管理的商品及服务价格。负责全县农产品、工业品、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资源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经营服务性、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等收费的政策法规。按照相关政策拟订县管相关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7、粮食流通督查股
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核查。
8、粮食储备与产业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法规的研究、宣传、实施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购销指导性计划,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统计、社会粮食供需平衡和市场监测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粮食储备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粮食项目的规划、申报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全县粮油产业发展和“放心粮油”市场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产销合作工作;负责节粮减损、粮食流通科技创新;负责粮食质量管理;指导粮食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承担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组织实施;负责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报表汇编和分析;负责粮食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策性粮食安全储存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咨询电话:(0716)4732102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陵大道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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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咨询电话:0716-472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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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咨询电话:0716-472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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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