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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十堰市委、市政府批准, 现就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为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二、十堰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接受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委员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县(市、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三、不再承担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督管理、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电力行政执法、煤炭行业管理、紧急运输协调工作职责。
四、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内设机构。
(一)撤销装备制造产业办公室,将其职责调整到市汽车产业办公室,市汽车产业办公室不再加挂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办公室牌子。撤销人事科,其职责由机关党委承担。撤销新材料和新兴产业办公室、冶金化工产业办公室,设立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原材料工业科,原材料工业科对外加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撤销安全生产监督科、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设立军民融合发展科。撤销市生物医药产业办公室、轻工纺织产业办公室,设立消费品工业科。撤销电力科。整合后的科室主要职责分别是:
市汽车产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汽车和装备制造产业的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负责汽车及装备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负责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劳动人事管理工作。协调推进行业人才工作。
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参与生态环保相关工作。
原材料工业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服务管理工作。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负责产业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军民融合发展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防科技工业政策法规。拟定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协调民口军品配套和军品协作配套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工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消费品工业科: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创新药品、仿制药品产业化实施。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
(二)将电子政务和信息服务科更名为信息服务科。将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计算机及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等职责调整到信息服务科。
主要职责分别是:
信息服务科: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拟定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协调和基础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通信行业共建共享事宜。负责计算机及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相关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及系统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和管理工作。
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法规。拟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童大问题。协调推进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和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拟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互联网、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工业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边缘计算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将市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从政策法规科分离单设。政策法规科不再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和市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分别是:
市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市减轻企业负担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拟定企业举报和督办制度,并针对企业负担问题实施专项治理。负责受理、跟踪、督办企业诉求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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