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各项标准。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建材行业综合管理的责任。承担燃气行业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管理股、建筑工程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股、人防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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