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二)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三)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干部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干部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在镇党委领导下,具体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
(五)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报刊、信函收发工作、文印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
(六)负责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七)负责出具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他函件、党政印章等的管理和使用;
(八)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
(九)协助分管领导搞好后勤接待保障工作,加强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十)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党的理论宣传工作和党员理论教育工作;
二、负责规划部署全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积极搞好新闻报道工作;
四、负责本镇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五、负责全镇统一战线工作。
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二、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
五、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纪委有关纪检工作的指示、决议、决定,制定落实措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党员思想认识,教育党员在遵守和维护中央及国家政策、法令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职权范围和党纪处分条例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违反党内纪律的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受理党组织或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的权利,监督检查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提出教育或整改意见;
六、会同镇党委组织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干部的考核、选拔和评议工作;
七、负责纪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八、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四、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七、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1.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检举、控告、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3.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对重要信访件进行了解核实或初查,经过筛选向有关办公室或部门提供案源。
4.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信访工作办公室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5.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负责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福利院建设管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
五、组织、指导慈善捐赠工作;
六、负责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指导工作:
七、负责做好辖区内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八、协助做好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
九、负责殡葬改革工作;
十、三留守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工作;
十一、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老龄工作;
十四、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县卫计局的指导下,宣传、贯彻执行现行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制法规及有关规定。
2、制定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3、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孕产妇、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
4、负责镇卫生监督、指导、检查和管理工作。
5、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知识,认真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并做好避孕药具管理工作。
6、做好本镇全员人口计生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情况,做好人口统计和信息台帐,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当好乡镇领导的参谋、助手。
7、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协助县、乡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向流动人口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和查验工作。
8、指导督促各村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做好村计划生育管理员的培训工作,落实计生管理员季度例会制度,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9、负责一孩、二孩、三孩生育登记服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核办理及《生育服务证》初审上报,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
10、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计生案件,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
11、做好疫情防疫相关工作及推进新冠肺炎疫苗加强接种工作。
12、开展14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申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及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相关工作。
13、关爱计生家庭女孩助学行动。
14、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宜。
一、负责全镇各类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研究并制定全镇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掌握汇总全镇项目建设运行发展情况;
三、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协助各村(社区)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工作;
四、协助村(社区)完成项目报建、报批、各种建设手续办理等工作;
五、对全镇的各类项目实行动态监测、规范化管理,做好信息收集和发布等工作;
六、负责政府采购及农民工工资监测工作;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全镇范围内涉农设施用地的联审报备
二、全镇范围内集体土地私房建设的审批申报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规划许可证》的发放
三、集体土地私房的验收工作
四、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申报。
一、负责村级主导产业及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宣传执行农业产业发展政策。
二、负责组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推荐、申报全省重点扶贫产品及供应商(832平台)。
三、负责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工作;负责农业年报、季报、月报工作;管理本辖区的各项统计资料。
四、负责统筹推进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组织对农村户厕进行厕改摸排、申报、验收、奖补,对农村公共厕所进行管理。
五、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宣传移民方针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移民后扶人口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报移民建设项目。
一、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
四、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
六、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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