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第一条根据《宜昌市猇亭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猇亭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宜昌市猇亭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宜昌市猇亭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区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区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订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17-6224742;宜昌市民之家四楼4A17窗口电话:0717-6851022
办公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一马路2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7-6516623
办公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14:30-17:30)
咨询电话:0717-6516000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时:上午08:30-12:00,下午14:3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