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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贯彻的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立法工作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非正式译本。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修改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6、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8、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报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
尹新阶,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咸宁嘉鱼县人,在职大学文化(2000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荆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唐永华 ,男,1966年3月出生,湖北京山县人,1997年12月入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生化制药专业,理学士学位。现任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机关日常管理、综合协调、财务装备、宣传、信访、信息化工作以及司法所建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技信息科。
吴 慧,女,汉,1967年6月出生,沙洋县人,在职大学文化(1996年6月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现任荆门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市公证处,主持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
魏 炜 ,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湖北荆门人,大学本科文化(1990年6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尹新阶同志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及督促检查工作。分管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
车学武 ,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在职大学文化(2001年7月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荆门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
焦 颖 ,女,汉族,1982年7月出生,湖北钟祥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立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管立法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市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许克银 ,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东宝区人,在职大学文化(2004年12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入党,现任荆门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
分工: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干部人事、警务管理工作。分管队伍建设指导科、人事警务科。主持机关总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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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荆门市双喜大道5号(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以东、天鹅小区以西,双喜大道与天鹅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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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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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0724-2332596地 址:荆门市东宝区雨霖路6号
荆门市司法局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724-2332749;法治调研科联系电话:0724-2338651;法治督查科联系电话:0724-233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