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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2-5671380,受理地点、时间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西南方向市民服务中心B区05窗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雄安新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条件包括:a)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执行“两证合一”的医疗机构)。b)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c)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e)有相应的规章制度。f)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器械分为三大类,其中一类可直接办理,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才可以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且颁发证书才可以经营。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药店要具备一下三个条件:①首先药店的核心即人员,药店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和一个经过专业考核后的营业员县级以上当然不同地区可能情况也会不同。②要有良好的硬件设施,县级以下的药店至少要二十平方米可没有仓库,县级或县级以上的药店至少要四十平方仓库不可少于二十平方,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药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关人员的健康证。③一定。。。
为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一般要求就是地址了,要求必须有办公地点和仓库,不同的种类办公地点和仓库的面积要求也是不同的。再有一个比较重要的要求就是要有三个相关人员,比如临床,医疗专业,再不济也得是计算机专业,持有以上专业的证书。
2017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79个。其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95个,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3个,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61个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为后置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申请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为后置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申请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近年来,我国医药产业快速发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标准不断提高,较好地满足了公众用药需要。与此同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注册申请资料质量不高,审评过程中需要多次补充完善,严重影响审评审批效率;仿制药重复建设、重复申请,市场恶性竞争,部分仿制药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临床急需新药的上市审批时间过长,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不能申请药品注册,影响药品创新的积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
为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扩大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范围,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恒温核酸扩增检测仪等22个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现通知如下:一、作为Ⅲ类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社会资源投向,发改委会同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变化,对《目录》)2013版作了修订完善,形成
2017年2月,医疗器械法规(MDR)和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最终提案发布,两部法规一旦被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采用,将取代现行的三个医疗器械指令。2012年9月26日,欧盟委员会提出MDR和IVDR
依法经营是基本,违法代价成倍增长,同时医疗器械的行业门槛被提高,产业的前景引人注目。他建议医疗器械企业要高度重视合规经营问题;加强新法规的学习,要学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要整合资源,抢占市场先机;企业人士要加强企业里面法规人才的培养,加大人才储备和投入。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长:毕井泉2017年4月17日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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