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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鄂州市机构改革后,市商务局不再承担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管理职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及商务执法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等服务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指标,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的登记备案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和组织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等活动。
(九)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订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初审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各类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审核申报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的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全市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全市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全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服务、监督口岸联检单位(包括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口岸部门)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中国贸促会鄂州支会。指导全市商务系统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商务局机构编制的通知》(鄂州办文[2019]46号)关于鄂州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调整及职能调整,为理顺上下关系,便于业务沟通,本着与省商务厅内设机构基本对应原则,尽量避免职责重复交叉,结合省商务厅职能及内设机构调整和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我局内设机构职能调整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对口省商务厅办公室、财务处、综合处)
1、督促落实省商务厅、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机关交办事项,督促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贯彻执行情况;
2、组织拟订年度商务发展指导目标,并组织对局属单位及内设机构年度目标考核;
3、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和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督办会议议决事项,负责局重要接待活动及主要领导讲话、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
4、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
5、负责局公文管理、机关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值班、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公务用车管理、信访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核发《鄂州商务简报》和《鄂州年鉴》供稿工作;
6、负责局公文核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管理及对外宣传工作;
7、负责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8、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预决算,提供机关财务信息;
9、负责局机关用品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教育科(对口省商务厅人事处、机关党办)
1、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订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公务员的管理工作;
3、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公务员职级设置及职数限额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政审工作和因私出国(境)人员备案管理工作;
5、拟订年度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督促落实局党组会议决定;
6、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指导和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7、负责局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战、外事侨务、对台、民族宗教工作;
8、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局直属机关党委纪检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对口省商务厅法规处、综合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1、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商务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调有关商务改革事项,并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
2、参与起草涉及商务领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负责审核市商务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承担全市商务系统普法和局机关法律事务,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牵头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局机关人员参加执法学习培训;
4、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受理和审批行政审批事项;
5、负责商务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统筹协调工作和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联络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场建设管理科(对口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服务贸易处)
1、组织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动态,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体系建设,推动物流配送方式发展;
2、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及品牌创新发展工作;
3、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议;
4、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5、推动商业特许经营方式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指导全市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领域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并承担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联络工作;
7、承担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国内贸易服务科(对口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服务贸易处)
1、参与拟制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综合性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对商品供求状况、商品价格信息等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定期市场信息报告、通报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3、承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稳定商品市场运行;
4、负责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绩效目标推进及消费品市场分析工作;
5、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协调完善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起草商务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意见、规划,提出其他领域促消费政策建议。推进消费促进平台建设,开展商务领域促消费活动,推动热点商品消费,推进消费升级、提质扩容。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
6、承担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监测成品油市场供应;
7、负责市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委会日常工作,牵头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8、推进商务信用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推进单用途预付卡监管工作;
9、牵头组织实施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
10、负责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11、按职责分工负责汽车(含新车、二手车、报废车及汽车配件)流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12、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相关行业协调,组织协调解决商品市场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13、依据有关法规负责直销行业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
14、参与拟定药品流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化;
15、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
1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电子商务科(对口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1、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
2、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购物、电视购物、直播带货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4、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等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外经贸科(对口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贸易救济与管理处、外经管理处、服务贸易处、投资促进处、外国投资管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对外经济合作和外资工作政策;
2、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市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外贸进出口、实际利用外资年度责任目标,并负责组织考核;
3、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
4、组织协调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
5、承担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机电产品进口初审申报、协调,监督协调全市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
6、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审核和核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工作。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初审及转报工作;
7、监管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做好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诉讼处理和回复工作以及利用外资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8、拟订技术贸易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及时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0、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等业务,并负责协调对外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正规程序出境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11、承担全市进出口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登记工作;
12、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13、负责掌握全市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工作的情况,向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此类案件;
14、对口联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口岸科(对口省商务厅口岸处、协调指导处、综合信息处、制度创新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
2、参与拟订并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负责我市口岸开发、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协调社会突发事件口岸应急处置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对口岸开放的调查、论证及报批验收工作,做好口岸联检单位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鄂州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工作,推动口岸现代化建设,统计分析口岸运行情况,指导口岸物流工作;
5、负责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和推进综保区建设工作;
6、负责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指导我市发展会展经济;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退休干部科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做好局机关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组织局退休干部政治学习,协助局党组抓好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3、做好局机关工会工作;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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