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西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文化、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文化工作、文物保护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制定全县文化艺术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系统的体制机构改革。
3.参与研究制定文化经济政策,调控、调整文化生活经营和投资方向,统筹安排文化事业经费,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艺术产业交流合作。
4.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5.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管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及工作。
6.制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管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管理全县文化市场,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管理和规范城乡各类演出市场。
7.负责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8.规范和管理全县文物复制市场,指导文物保护、文物流通管理和文物交流工作。
9.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教育和文化系统职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拟订全县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拟定对外文化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與论导向。执行国家广播电视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战略目标和管理办法,指导所属播出机构对广播电视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及所属播出机构对广播电视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及所属设备的技术改
造。
12.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规章制定、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体制改革。
13.负责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转播台、农村有线广播电视差转台、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申请建立和撤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保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14.领导西华人民广播电台、西华县电视台、西华县有线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5.负责全县旅游市场的开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西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正科级单位,下设职能股室8个:办公室、人事股、社会文化艺术股、文化市场宣传股、文物旅游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传媒机构宣传管理股、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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