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是西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订县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炭、电力、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因素及制定调度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
(三)负责对所属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县重点企业培育和发展,制订产业发展政策,推动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产业集群的培育;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
西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规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拟订并组织推广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降低企业排放,倡导清洁生产。
(七)组织开展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负责产业转移工作。
(八)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
(九)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政策,制定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计划,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经营秩序。
(十)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
(十二)贯彻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本县科技事业发展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报告和建议。
(十三)保障科学研究的自由。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改革和完善科学技术体制,建立科学技术与经济有效结合的体制。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科技产业。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十四)制定县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我县科学技术的重大项目,保障科技进步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加速科技成果在生产领域中的推广应用。
(十五)建立和发展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建立完善技术开发机构。
(十六)负责我县科技成果筛选、申报、奖励工作,管理本县科技机构、科研组织。
(十七)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西华工作或定居相关规定,落实国(境)外机构在县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意见,归口管理来西华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八)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