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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扶沟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
职能转变。承担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室内装饰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扶沟县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管理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城市道路、供水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县燃气的监管工作;负责编制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年度维护计划和大中修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公用设施、道路、园林绿化、垃圾中转站等大型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工作。
(四)负责行使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室内装饰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组织、检查城区城市防汛抢险工作;制定城区城市防汛除涝规划及年度预案、防汛除涝设施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协助或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委托对市政公用行业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具体实施;负责城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利用、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负责燃气、热力、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权牌照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城区城市规划区域内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和排水水质监管。
(七)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规划,拟订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等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八)负责城区的广场、公园、游园等绿化建设规划、设计、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区新建单位、小区的绿化设计审核、检查验收工作。
(九)负责行业统计和城区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区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室内装饰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94-12345,0394-6221248
办公地址:周口市扶沟县创业大道与园区一路交叉路口西南侧(扶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咨询电话:(0394)6221586
办公地址:周口市扶沟县桐丘北路与新建西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00米(中汇大酒店东北侧约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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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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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