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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起草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有效维护退役军人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和各项相关配套政策。
(五)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根据上级政策开展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精神病人的医疗管理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做好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政府“双拥”(拥军优属拥军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登记、统计、上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公文收发、文秘、会议承办、机要、保密、法治、安全、年度目标管理、档案、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后勤保障、扶贫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军休管理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军休保障单位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安置就业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拥军优抚股。承担组织协调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开展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退役军人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和本级优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局属事业单位
英山县烈士陵园管理处、英山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英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办公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毕升大道(长冲中学隔壁)。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以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0713-7110502。
七、相关负责人信息
段 慧(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余 洋(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做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机关财务、宣传、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年度目标管理、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褒扬和纪念褒扬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拥军优抚股、县烈士陵园管理处;联系温泉镇、红山镇。
刘立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和权益维护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接待(信访维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关爱协会和志愿者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安置就业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雷家店镇、杨柳湾镇、草盘地镇、陶家河乡。
何志光(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组织、政工、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系统文明创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军休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和军休干部职工接收、管理、服务工作;协管信访接待、信访维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县军休所;联系南河镇、方家咀乡。
何柏胜(县烈士陵园管理处 主任):主持县烈士陵园全面工作;分管精准扶贫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两案”办理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卫生文明城创建工作;协管信访接待(信访维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金家铺镇、孔家坊乡、石头咀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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