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全区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承办各类专家、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选拔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全区人才宏观管理和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外留学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办法,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拟订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管理工作。
(6)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等有关工作。
(7)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规定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和指导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和指导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9)负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办法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0)综合管理全区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奖励制度,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影和区级表彰等工作,审核区级劳模和其他区级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全区性表彰工作。
(11)统筹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其他部门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全局政务业务工作;负责文秘文档、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建、人事、党风廉政、群团组织和精神文明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奖励表彰和管理权限内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丹
(二)基金与财务监督股。负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拟订全区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拟订部门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及机关财务管理。承担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庆华
(三)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全区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和失业保险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和业务指导;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表彰奖励等管理工作;拟订完善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荆工作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自主创业和企业);负责职称改革和评审工作,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等级考试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区内博士后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
科室负责人:李军
(四)养老与工伤保险股。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划、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和提前退休资格确认审核及申报;负责办理全区职工因病、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订全区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办法;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办法。拟订全区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劳动能力鉴定等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和工伤职工劳动力鉴定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芳
(五)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考核培训、人员统计等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协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办法,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和工资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娟
(六)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股(行政审批股、信访股)。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负责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和放管服(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组织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突发事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分配调控办法,监督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体系,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信访综治工作;负责相关工作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维锦
咨询电话:0716-8278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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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16-8445100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州中路80号,邮政编码: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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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16-8421100
办公地址:荆州市荆州区郢城镇庄王大道绿地铭创写字楼7-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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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人事股)领导姓名:王丹联系电话:0716-8498990机构地址:荆北路192号401、402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