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利川市卫生健康局现有编制人员21人,核定股室11个。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定政策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现场勘查、审核备案审批、验收等职责。协调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市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执行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餐具消毒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归口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市红十字会。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市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恩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乡村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股室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人事股(离退休干部管理股)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措施。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综合协调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援疆、援藏工作。负责局党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规划财务与信息股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医政医管(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 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任务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医疗卫生工作。拟定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五)中医药管理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 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监督管理、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协调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评审验收及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和总结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药物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股 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 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承担健康恩施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实施健康恩施建设重大政策措施、任务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协调推进营养健康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 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氛围。
(十)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市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并组织分析、评估。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本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现场勘查、审核备案审批、验收等职责。
(十一)机关党建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及全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
咨询电话:0718-8222121;传 真:0718-8222491
办公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道22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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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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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利川市清江大道254号利川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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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