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 拟订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 负责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等工作。
(四) 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五) 推进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政务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六) 负责数字政府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统筹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对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融合方案、共享目录和数据应用进行审核,对市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进行备案。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七)规划指导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八) 负责建设和管理市级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综合专家库,推进专家资源共享,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九) 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进场招标投标项目(行业监督部门为市直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和合同备案。
(十) 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举报、综合受理工作机制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电子监督。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