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科技信息化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警车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安全、维护等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全市法治督察工作。负责全市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由市政府签署或市政府认为重要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其他重要法律事务的研究论证工作。负责协调市直各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省司法厅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市政府认为重大的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执法监督具体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对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和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教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七)装备财务保障科。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政治部。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本部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部门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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