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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负责领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潜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目前,潜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内设机构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业生产资料协会、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三)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四)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五)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七)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农膜、农具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防汛救灾物资、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特殊商品以及农副产品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八)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九)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十)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
(十一)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内设机构4个:
1.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市供销合作社综合协调及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会议组织、公文管理、文稿起草、文秘、机要、档案、信访、政务信息、提案、联络、接待、后勤等工作;承担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拟订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制度,对市供销合作社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负责编制、申报、管理和使用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财政预算资金。承担市供销合作社史志编写、文明创建、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2.人事科。负责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编制、人员调整等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负责人和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委派控股、参股企业的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负责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纪检监察、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老年老干、工会和群团、统战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组织指导全系统的劳动管理、下岗再就业、扶贫帮困、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科。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政策、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计划安排、储存和供应;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村级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再生资源行会协会、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农产品协会等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项目建设规划,协调、督办有关项目建设;负责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经营业务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汇总全系统统计报表;指导基层社所属集体企业商业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部门服务企业等工作。
4.资产管理科(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的运营、资产开发、利用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承担社有产权、股权和债权的管理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拟订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经营目标并组织考核;负责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控股、参股公司中股权收益的收取和管理;拟订社有资产重组、整合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全系统的战略性重组;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混合制改革工作,推进全系统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农村金融政策,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全系统的会计统一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汇总全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社区共建、卫生创建及城市管理等工作。
(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内设1个机构:
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监事会有关文件、制度的起草;指导成员社监事会和本级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负责监督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组织和承担全系统内部审计、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监督系统内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及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等课题调研及社情民意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执行国家法规情况;为全系统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对系统内重大经济纠纷和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帮助,依法审查相关重要经济合同;负责监督检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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