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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咨询电话:0745-2368066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河西街道德善路56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745)8822238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大石板村将军北路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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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
咨询电话:0745-8858068
办公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将军北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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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不分冬季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负责人:刘昌跃联系方式:0745-8826333办公地址: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201室(老农业局院内)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事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