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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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科室职能
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孙敏 0571-89542026

1.承担综合协调工作。牵头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综合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和修改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开展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牵头分局综合考评工作。牵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组织指导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2.承担组织人事工作。牵头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区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3.承担机关财务工作。牵头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分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4.牵头数字化改革工作。拟订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承担分局内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5.牵头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分局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牵头大党建考核工作。承担党务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分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牵头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分局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协助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6.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7.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科 杨君 0571-89542034

1.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生态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承担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和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2.牵头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各类法制审查工作。牵头开展环境普法、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解释和咨询工作。依法推动社会组织和有关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牵头重大行政决策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归口管理分局法律顾问。

3.牵头行政处罚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相关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组织召开听证会和案件集体审议会议。参与处理全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罚款收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及案卷建档等工作。

4.监督指导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案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执法案件评查、考核制度。牵头分局系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调查处理。承担行政执法程序、办案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承担分局系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工作,管理分局系统行政执法证件。

5.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6.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生态科 梅成效 0571-89542050

1.牵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牵头生态示范创建、绿色环保系列创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工作。牵头协调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牵头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承担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工作。

2.牵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牵头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相关工作。负责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生态环境实绩评价,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相关工作。牵头“美丽浙江”“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工作。

3.承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5.牵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生态环保投资项目工作。

6.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7.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污染防治科 廖志云 0571-89542042

1.牵头生态环境规划制定及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牵头审核各类规划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2.牵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大气和声环境功能区划。牵头负责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行业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牵头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牵头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3.牵头全区水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承担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牵头负责涉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统筹协调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相关工作。承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保护和重点行业企业水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牵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水环境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承担分局内部“五水共治”(河长制)相关工作。

4.牵头污染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承担总量控制、污染减排、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等工作。牵头重点排污单位的确定和发布工作。协调配合拥江发展、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国内最清洁城市、质量强市等相关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牵头低碳城市建设工作。负责联系杭州市临安区污染物总量管理中心。

5.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及发布生态环境质量公报等。指导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统一规划相关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指导编制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方案。负责联系杭州市临安生态环境监测站。

6.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组织生态环境科技攻关,推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工作。

7.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8.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壤与固体废物科(挂辐射环境监管科牌子) 胡晓波 0571-89542055

1.牵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管工作。承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治理具体工作。牵头落实土壤污染和危险废物第三方治理(处置)相关工作。牵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2.牵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和进口废物申报初审等环境管理制度。

3.承担辐射环境监管工作。承担辐射环境监管、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指导、协调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牵头协调和组织辐射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4.牵头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承担高污染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污染源禁行限行区域划定、调整工作,并组织实施。牵头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和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检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车辆转入环保审查和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牵头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申报核查、环保发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移动污染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5.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6.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陈峰 0571-23616028

1.牵头“三线一单”等战略环境评价编制、调整工作。协调和审核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工作。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核准工作。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牵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新建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4. 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分局集中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牵头拟订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

5.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6.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玲珑中队 王宏 0571-63861616

管辖范围为锦城街道、玲珑街道、锦南街道。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已列入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的除外)。

2.承担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管辖范围生态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配合乡镇(街道)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4.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5.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山中队 杜潮炯 0571-61101595

管辖范围为青山湖科技城、青山湖街道、板桥镇。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已列入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的除外)。

2.承担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管辖范围生态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配合乡镇(街道)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4.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5.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北中队 徐雷 0571-61093966

管辖范围为锦北街道、高虹镇、太湖源镇。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已列入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的除外)。

2.承担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管辖范围生态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配合乡镇(街道)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4.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5.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於潜中队 梅昌盛 0571-63866510

管辖范围为於潜镇、天目山镇、潜川镇、太阳镇。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已列入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的除外)。

2.承担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管辖范围生态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配合乡镇(街道)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4.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5.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昌化中队 张英 0571-63669812

管辖范围为昌化镇、龙岗镇、河桥镇、湍口镇、清凉峰镇、岛石镇。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已列入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的除外)。

2.承担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管辖范围生态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3.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配合乡镇(街道)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4.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5.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名称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单位地址
杭州市临安生态环境监测站 马勤 0571-63721509

杭州市临安生态环境监测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全区水、气、土壤、噪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开展全区温室气体减排监测。

(二)拟订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组织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三)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等专项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编制各类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报告,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

(四)承担全区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和比对监测工作。 参与全区环保数字化体系建设和运行。

(五)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科学研究,参与生态环境监测相关信息化科学研究。

(六)完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锦城街道江桥路396号蓝天大楼
杭州市临安区污染物总量管理中心 苗金星 0571-89542067

区污染物总量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计划。
(二)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减排考核制度。
(三)承担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作。
(四)配合开展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交易工作。
(五)协助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碳达峰、碳中和具体工作。
(六)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科学研究、技术交流推广和咨询工作。
(七)完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锦城街道江桥路396号
综合执法科 张弘 0571-89542059

1.承担执法队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执法队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制定执法队内部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后勤保障及执法装备采购、管理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执法初审工作。负责执法培训、执法信息公开和环境监察证管理工作。牵头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上级稽查迎检和整改工作。指导环境保护税复核工作。牵头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2.牵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自然生态、水、大气、辐射、土壤和固体废物、移动源等环境污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等工作。牵头综合性执法和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执法行动。负责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沟通协调跨区域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负责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协同与联动。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有关工作。

3.承担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组织调查、参与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承担起草、修订辖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组织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开展辖区环境风险源单位的日常管理。协调、参与各相关部门应急联动联勤,承担全区社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与管理。牵头开展生态环境部门反恐怖工作,参与全区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和反恐演练。

4.牵头在线监测监管工作。拟订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刷卡排污系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行政执法工作。牵头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相关工作。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及污染源全过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牵头在线监测数据的应用及异常响应督办、核查。

5.牵头信访及其他监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的受理、督办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承担重要生态环境污染举报问题的现场执法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专项督查行动。牵头协调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牵头监督检查建设项目需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

6.承担与本科室工作职责相关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调研、信息公开、宣传、统计、监督、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7.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安区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号楼B座18楼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杭州市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标准。 (二)拟订本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本市各种规划、计划中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编制;管理本市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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