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职能信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设;审查报送区政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向区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承办相关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承担区政府规章草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负责区政府规章清理编撰工作,指导全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五)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六)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入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执勤装备、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ー)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