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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
中共许昌市魏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中共许昌市魏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职能转变。加强对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统筹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督导落实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创建和人民参与法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和推进工作。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理论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及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
(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督察依法治理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区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三)政治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培训、人事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工作。政治部规格为副科级。
(四)依法行政执法监督股(法制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承担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及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区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审批服务指导工作。
(五)法律服务综合管理股。负责全区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审核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企事业单位、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区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备案、公证员年度考核、任命及免职的申报和公证员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监督管理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公证质量;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初审初核工作;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的信息采集、汇总和整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评估以及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区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全区仲裁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六)基层工作股。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相关管理工作。
(七)计财装备股。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八)宣传股。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报道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
咨询电话:0374-2333031;0374-2333032
办公地址:许昌天宝路666号区政府大楼东侧中奥鑫天东楼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魏都区市民之家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为: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374-233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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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374一23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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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