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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负责和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形象宣传推广,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指导村(社区)体育器材配备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市场管理,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全县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的申报、管理工作;审核并监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十二)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资源管理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级和省、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重大体育竞赛的备战及参赛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6个)
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机关党总支)
文化艺术股
文化遗产股(文物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市场管理和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
广电体育股
旅游股
(二)下属事业单位(9个)
台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大队
台前县文化馆
台前县图书馆
台前县将军渡纪念馆管理所
台前县创作组
台前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台前县体育中心
台前县剧院
台前县戏曲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0393-8507688
办公地址:台前县金水路与纬六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8: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393)2200179
办公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纬六路10号 邮政编码:457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2:00,15:00—18:30 冬季8:00—12:00,14:30—18:00 )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