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卫辉市水利局

卫辉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3-449510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新乡市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

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02:30-05:30  ;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03:00-06:00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卫辉市水利局职能信息

卫辉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命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卫辉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新乡市委、卫辉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省级和新乡市级下达的卫辉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级和新乡市级下达的卫辉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不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重要河道、湖泊、水库健康评估,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协调水文工作,协调全市水文行业监督管理和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河道、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并当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九)负责南水北调卫辉段运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新乡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我市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政策;负责南水北调卫辉段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拟定南水北调我市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量调度计划;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费征缴、管理和使用。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全市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早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及小水电代燃料。

(十二)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三)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五)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我市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御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生态环境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生态环境分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4.节水型城市创建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的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负责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升展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型器具普及节水宣传教育,自备水管理,参与城市节水、统计、节水三同时管理,特种行业用水剂量征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节水型城市创建配合工作;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周及日常节水宣传、海绵城市建设、节水“三同时”管理、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特种行业用水计量征收、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管控等工作;协助做好对供水、用水单位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城市节水统计、节水型器具普及、节水型小区创建、城市水环境质量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建立城市节水财政投入制度,负责指导节水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节水型城市建设的工业节水,节水型企业创建;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业节水工作的要求。市发改委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制定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与标准,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建立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生态节水,做好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本质达标。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纪检监察及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机关或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资金和南水北调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管理股(行政事项服务股、卫辉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拟订全市水力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联络并协调相关股室及部门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你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和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编制组织全市水文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河道、湖泊、水库和地下水水位、泥沙等水文要素监测,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信息和情报预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承担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水利工程建设与监督股(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股)。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水库并指导水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稽察、监督评估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管理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农村水利水电与木土保持股。电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程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水利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我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六)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办公室。协调落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卫辉段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南水北调卫辉期工程运行管理与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拟定我市南水北调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量调成,二行管理工作,并对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费征缴、管理和使用。

(七)移民办公室。负责全市在建和拟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承担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木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指导编制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指导编制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小型水库移民困难处理工作。

(八)河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定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全市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放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市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水库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指导水库养殖工作。

卫辉市水利局领导简介

新乡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新乡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逻辑上主要由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四大部分构成。 总体框架参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架构,由国家级平台、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三。。。
卫辉市行政服务中心
卫辉市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3-4498660

办公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比干大道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卫辉市人民政府
卫辉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73-4495121

办公地址:新乡市卫辉市卫州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

卫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卫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咨询电话:0373-4498660

办公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卫辉市市民中心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机关: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2:30-5:30(冬);市民中心大厅: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卫辉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