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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城市管理局于2019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属卫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新乡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城市总体
规划中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二)负责城市环境容貌治理、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城管监察的综合管理。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对市直有关单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综合管理、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按照城市管理的需要制定不同时期工作目标和政策。
(四)负责对市区环境卫生设施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及对从事城市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清扫、处置专业的单位、个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市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环卫专项资金的计划、监督、使用和管理。负责环卫任务量的核定,维修养护管理经费的定额使用和管理;负责环卫设施维修养护管理作业市场的综合管理和维修养护队伍的资质审查;负责协调、组织、监督环卫养护作业任务的招标、管理、质量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环卫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股权融资、项目引资工作。
(六)贯彻国家、省、新乡市有关实施数字化城管的规定、标准,拟订本市实施数字化城管的实施方案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数字化城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工作。
(八)负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对城区各乡镇、居委会、街道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户外广告设施等管理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的内容管理。
2.关于城市综合执法职责分工。实施城市管理集中行政处罚权涉及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应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机制。
内设机构
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环境卫生监管股(卫辉市渣土管理办公室)、市容监管股(行政事项服务股)、政策法规和执法监察股、监督检查股6个股室,
事业单位
下设卫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卫辉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副科级)2个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373-4495121
办公地址:新乡市卫辉市卫州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
咨询电话:0373-4498660
办公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卫辉市市民中心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机关: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2:30-5:30(冬);市民中心大厅: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