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黄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审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债务。
(七)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国有资产保持增值指标体系,逐步拟订考核标准。
(八)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九)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研究、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中共内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关于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内黄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以及违规违法处罚等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内黄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内黄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关于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内黄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内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接受内黄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的具体工作;按规定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和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拟订有关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县直机关政策性职工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工作;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维修、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内黄县财政局审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档案、机要、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监察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考勤、工作纪律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预算股(政府债务管理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县级财政与上下级财政间结算事项,批复乡(镇)财政决算;负责县本级税收收入的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全县预算编制汇总和预算公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提出地方政府债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的审核意见;提出县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审核意见;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审核意见;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县债务风险化解和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方债券项目征集、筛选、入库相关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政府各类偿债资金,承担县本级各类政府债务的还本付息工作。
(四)国库股。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全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预算单位账户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全县和县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决算公开工作。
(五)行政科文股。承担行政、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对服务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承担科技、宣传、文广体旅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完善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对服务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相关工作。
(六)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负责对服务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相关工作。
(七)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对服务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相关工作;拟订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县本级非税收入预算建议;负责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初编工作,审核和汇总全县基金预算;承担县本级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票据。
(八)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服务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相关工作。
(九)社会保障教育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老干部、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教育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服务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相关工作。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管理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审核监督县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金贸股(企业股)。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财政支持有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支持服务业发展和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管理、金融体制改革配合相关工作;管理地方政策性金融业务,研究提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研究、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政策;负责对服务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股。负责国资监管方面的综合性业务协调;研究提出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负责集中统一处置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级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县清产核资工作;承办全县事业单位改制涉及资产管理的有关事项。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股(财政监督股)。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县本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负责对县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乡(镇)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乡(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配合上级财政部门承担税收政策调查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组织或参与地方财政、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全县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县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基层财政管理股。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拟订全县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会计事务管理股(审批服务股)。负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县财政“放管服”各项工作具体落实;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各类政务服务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咨询电话:0372-8879369
办公地址:内黄县繁阳大道中段路西老县医院院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9月30日)
咨询电话: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372—12345 工作时间咨询服务电话:0372—7717365 7712345
办公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东大街7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372-7778060
办公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路与黄池北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