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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联系电话:0372-621365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安阳市汤阴县人和公园文化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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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职能信息

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组建于2019年1月,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电、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电、体育、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全县重点公共文化、文物、广电、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体育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承办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开放利用及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文物单位的开放管理、保护利用工作,促进文旅融合;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的工作。

(五)组织全县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县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八)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县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支持体育彩票的发展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上网服务营业机构、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组织和监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全县国内外旅游市场。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二)负责全县国际、国内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行业管理。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执行情况。对全县导游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导游活动。

(十三)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推动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旅游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全县重大文化、重大宣传、体育赛事、旅游推介等活动。

(十五)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七)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培训等工作;拟订机关内部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教育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承担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进行书面审核。归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系统调研成果的交流、评审,以及调研成果展示与转化工作。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和旅游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二)审批服务股。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指导文化、文物、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的组建等相关工作。

(三)文化广电艺术股。拟订文化、广电、艺术公共服务政策、事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广电、艺术业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相关扶贫工作。

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监督管理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负责对全县文化、广电、艺术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市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文化、广电、艺术行业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文化、广电、艺术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广电、艺术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艺术考级市场的监管。

(四)公共体育股。拟订竞技体育、全县青少年体育、群众体育等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体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和教练员业务管理及等级运动员工作;负责县级体育竞赛(表演)、等级裁判员的注册和县体育运动成绩记录的审定;组织体育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我县承办的重大体育赛事;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拟定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推动全县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全运会和全县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拟订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开展全县性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文物旅游股。拟定全县文物保护与考古、博物馆与纪念馆发展规划,制订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负责规划协调全县文物考古学术研究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类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审核全县境内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拟订全县文物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文物工作理论与政策研究,指导全县文物单位做好开放、管理、利用工作;指导文物衍生产品、文创产品的研发和推广,负责全县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推荐申报、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及一

般不可移动文物的申报、认定、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县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负责全县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审核和验收。

审核全县重点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方案;指导协调博物馆、纪念馆间的交流、协作与资源共享;指导县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指导民间文物征集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指导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协调境外我县流失文物的调查、捐赠、返还工作。

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县开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指导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旅行社、导游员和领队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旅游保险工作。组织参与全县旅游交通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质监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产业发展股。拟定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体育、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相关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及相关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推进对外文化贸易。负责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联系、指导局属国有企业。培育和扶持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企业发展。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推进区域文化旅游合作机制。

承担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保护工作和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承担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新业态的培育工作。承担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开发、保护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公园建设。负责组织全县旅游市场整体宣传推广活动和开展重大促销活动。做好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创新和品牌体系建设。策划、制作旅游宣传品。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落实国家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定全县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港澳台地区旅游市场推广与联络工作。负责国际旅游组织的联络。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领导简介

安阳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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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汤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咨询电话:0372-6205859

办公地址:汤阴县长虹路东段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汤阴县行政服务中心
汤阴县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2-6205859

办公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长虹路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汤阴县人民政府
汤阴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72)6213151

办公地址:安阳市汤阴县人民路5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