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六)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参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十四)指导推进区属集体企业改革和重组,承担区破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六)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的配置。
(十八)组织实施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配合上级科技部门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及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九)组织实施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二十)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科技服务业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一)拟订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十二)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2、工业经济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区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指导推进区属集体企业改革和重组,承担区破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3、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标准,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全区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协调工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参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及销售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承担纺织、食品等行业管理工作。
4、科技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全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科技服务业政策措施。拟定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管理来北关区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北关区工业发展服务中心、北关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72-2263616
办公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74号(解放大道与县中街交叉口东北角)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
咨询电话:0372-2263851
办公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盘庚街西段138号院(滨河路口西北角)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372)3363801
办公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16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