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工作。
二、建立健全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国防科学工业和民用工业融合,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
三、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加快叶县工业结构转型升级。切实转变职能,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
四、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县科技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
五、政府部门逐步退出具体科研项目的直接管理,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立项评审、过程管理、评价验收等职责清晰的管理机制。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
六、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和监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提案、议案、党建、安全保卫、外事和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承办机关、局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审计工作;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制度、办法的起草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培育和发展全县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改革政策,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承担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指导行业队伍建设、职工培训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及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规划股。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和县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通过支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实施先进标准生产,组织实施名牌战略,推动形成现代产业体系。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承担全县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指导协调安全技术开发。承担县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高新技术股。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县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指导规划和计划实施;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全县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承办县属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事宜;承担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拟订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和重大科技专项及产业化示范工程;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工业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拟订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重大科技产业示范等。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评审、奖励的政策和制度;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负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和协调技术贸易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推进绿色企业、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承担县工业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工业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和县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五)信息化股。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电子信息、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中小企业股。负责全县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县重点企业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协调督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承担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农业科技股。编制、实施县农业科技的基本建设计划,重大农业经济活动,服务全县农业工作、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扶贫。拟订全县农业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农业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农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学技术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
(八)消费品及材料工业股。承担轻工、纺织、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消费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推动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省市内外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业准入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组织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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