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乡镇主要是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好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等有关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
一、党的建设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
统筹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经济建设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等工作。
三、乡村建设
统筹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四、公共服务
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
五、平安建设
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乡镇名义开展执法活动;推进城镇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市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八、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政府、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对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解释;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宣传、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乡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庄、"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武装、民政、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六、扶贫开发办公室
主要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乡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乡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生态农业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三资"管理;负责本辖区禽兽疫苗的防治、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移民安置、移民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
八、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 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负责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提供就业再就业信息、培训信息、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辖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救灾等民政公益服务性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民政所(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负责农村有关民政方面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农村救灾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的发放;负责双拥工作的落实;负责特困户救助; 负责低保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老龄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的管理;指导基层政权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训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实施管理综合执法事项,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本辖区小城镇规划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环境治理和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监理;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负责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服务指导优生优育工作,负责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开展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农、林、水、农机、畜牧等农业方面的有关试验示范、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农村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农业资源保护与管理;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规范;引导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工作职能。
咨询电话:0375-6655666;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0375-6858666。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汝州市新体育场北电商大厦(广成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东北角)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冬季),15时至18时(夏季)。
咨询电话:0375—6862215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政编码:467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期除外):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