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民兵、侨务等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职责:负责机关事务、办文办公、财务审计、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综合协调,法治宣传教育。
2、党建办公室(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办公室)
职责:负责人大工委、政协联络、基层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组织、统战、民族宗教事物、工会、共青团、妇联。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职责:负责统筹区域发展、问题楼盘、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等工作。
4、应急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辖区应急储备、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