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街道党工委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实施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负责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街道党风廉政建设。
(五)负责街道干部工作。
(六)负责社区基层党组织和街道机关支部的建设。
(七)负责对社区工青妇群众组织的领导。
(八)负责街道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九)负责社区和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十)负责街道武装部工作及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街道办事处职责: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
(一)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四)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发展街道经济,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五)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行政工作。
(六)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
(九)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党政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宣传综合服务中心、人民武装部、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