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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口镇位于偃师区南部万安山北麓,总面积96平方公里,辖28个行政村、53个自然村,耕地5.7万亩,总人口4.4万。龙少线、府金路横穿东西,火焦路纵贯南北与207国道相连。无公害农产品闻名域内外,矿产资源丰富,旅游资源得天独厚。
大口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大口镇政府具有下列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1、大口镇党委、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党建工作办公室、民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2、大口镇党委、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所、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调解中心)
咨询电话:0379—60110006,0379—60810399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府佑路首阳大厦1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