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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16年9月,位于偃师区办事处西北部,北依邙山,南临洛河,地理位置优越,位于陇海发展带和河南省“三点一线”旅游热线上,是郑洛城市群带的中心办事处段。东距郑州90公里,西距洛阳30公里,周边有龙门石窟、白马寺、“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等著名风景名胜办事处,陇海铁路和连霍高速穿境而过。党工委辖17个党支部,党员1426人。其中社区党(总)支部9个,街道办机关支部1个,非公企业党支部7个,辖区办事处9个社区居委会。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
职责范围:
1、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办事处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情况,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事处党工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调查研究有关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提出工作意见和决策建议,为党工委、政府实施正确领导当好参谋;
2、起草办事处党工委、政府文件、报告、重要会议资料;
3、发挥党政实施领导的中枢作用,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办事处党委、政府决策的有效实施,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4、承办上级及党工委、政府文电的收发送阅、收集保管和立卷归档;承办党工委保密工作日常事务,抓好保密工作的落实,严格依照规定做好印鉴、证明、证件的使用和管理。
5、协助党工委、政府处理好各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关系,协调全局性、方向性的重要事项。
6、按时完成上级资料汇报任务,积极向上级新闻、信息部门提供稿件,及时报道办事处重大活动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就。
7、搞好办事处机关的生活管理、安全管理等行政事务,安排组织值班勤务,保证上传下达畅通。
(二)财政所
职责范围:
1、办事处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统筹工业办事处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与调度,发放粮食补贴,办事处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2、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集体财产的管理。
3、对外经济往来和所属各单位财务的审计与监督。
(三)组织办
职责范围:负责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具体做好组建党组织、培养发展党员、党员和干部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信息调研以及处理党务工作
信访办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重要事宜。
2、负责及时、准确向党工委、政府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话以及电子邮件中反应的重要信息和社会情况;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组织开展信访理论研究工作、向党工委、政府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3、负责指导全办事处信访工作;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
4、负责向相管单位、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负责协调解决跨单位、跨部门、有争议的信访问题;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5、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向信访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6、协助办事处党工委、政府领导做好新时期人民内部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党工委、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办事处政治、经济、文化、城市管理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设。
8、负责承办办事处党工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政办
1、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门指示精神和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拥军优抚、拥政爱民工作。
2、严格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等调查摸底工作,做好低保金管理与发放、五保户供养、特困户救济及其管理工作。
3、及时进村入户调查,了解优抚对象、低保人员、五保户、特困户、灾害情况,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身体状况,认真做好救灾救济、扶贫解困和大病救助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4、认真做好扶持工作,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积极推动“双拥”工作开展。
5、认真做好各项统计,及时上报灾情,做好救灾款物和其他民政事业经费的发放工作。
6、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做到专款专物专用,不得弄虚作假,不挪作他用,不优亲厚友,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浪费救灾救济款现象的发生,保证救灾款物及时送到灾民手中。
7、负责退伍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计生办
1、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与避孕咨询服务;
2、搞好节育工作;
3、指导开展“五期”保健服务工作。
(六)统计办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2、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部门的统计报表和调查任务,做到三“统一”,既统一向下布置统计报表,统一搜集、整理、管理统计数据,统一审核上报和向外提供统计数据。
3、监测本办事处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统计分析和专项调查,为地方领导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发展依据。
4、组织开展本地办事处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5、制定本办事处统计调查计划,并努力实施。
6、建立健全本办事处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农业办
职责范围:
1、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各业的生产规划和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工作;
2、农村多种经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3、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的实施。
(八)土地所
职责范围:
1、负责本辖办事处内村集体建设,农业结构用地调整;
2、农业建设用地及农民住宅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3、配合做好商贸中心建设、集贸市场建设和临时商业用地的出让工作;
4、抓好本辖办事处内违法用地,土地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处理个人与个人、集体与个人间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做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咨询电话:0379—60110006,0379—60810399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府佑路首阳大厦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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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